报考指南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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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中医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中医执业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民族医专业三类,目前民族医专业中开考的有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等民族医专业。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复杂,类别繁多,报考类别共有31个。
卫生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以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委局共同成立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负责研究制定四个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共性政策;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和实际操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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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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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民族医专业三类,目前民族医专业中开考的有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等民族医专业。
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复杂,类别繁多,报考类别共有31个。
卫生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以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委局共同成立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负责研究制定四个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共性政策;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具体工作和实际操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国家医学考试网入口 临床执业医师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中西医执业医师 公卫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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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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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开始,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卫生法规部分启用修订版大纲,除法规外其余部分大纲继续使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2020年版》(以下简称2020年版大纲)。
附:2021年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实践技能
附:2021年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大纲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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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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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分为二类,一类是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以师承方式学习的人员。
一、具有规定学历的学生
1、具有高等学校中医学专业专科学历,以及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学专业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二、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2、《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并经省级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3)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4)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高职(专科)学历
1.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二)中职(中专)学历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经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
2.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成人教育学历
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四)师承和确有专长
1.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有关规定。
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类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其执业时间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时间符合规定的,可以报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五)其他
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特别说明:
1.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大部分考区为当年8月31日前,2017年部分考区试用证明的截止日期有所提前。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2.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详细说明:
(1)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其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附: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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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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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12日起,报名具体时间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5日24时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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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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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2022年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步骤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步骤2、参加报名前请先确认是否已注册,如果没有,请先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注意: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将不能被更改,请选择容易记忆的用户名并牢记该用户名和密码)。
步骤3、用上一步骤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项下相关内容。
步骤4、在“考试报名”项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
步骤5、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报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书面报名材料等,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在考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办理交费手续(如所报考的考区开通了网上缴费功能,可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内进行网上缴费)。
重要提示: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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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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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一般在6-7月份,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一般在8-9月份。
2022年中医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8日-26日。具体请以准考证为准。
2022年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一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8月20日: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详情如下:日 期 时 间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科目 8月20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00 第一单元 下午13:30-15:30 第二单元 1.2022年军队考生加试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军事医学内容的考试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上午11:05-11:35。
2.2022年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2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日;下午14:00—16:30。
3.2022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试点考区名单及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一年两试”考试时间:日 期 时 间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科目 11月12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00 第一单元 下午14:00-16:00 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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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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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具体组织形式和内容分别以《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和《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实践技能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基本技能的考试。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各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考生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准考证》应考,并根据准考证上所注携带必需物品(如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服、医用口罩、医用帽子等)。考试基地设候考厅,考生在候考厅等待考试,等待考试过程中不得外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考试基地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
中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内容与方式
第一站考试:
1、考试内容:病(例)案分析
2、考试方法:纸笔考试
第二站考试:
1、考试内容:中医操作、病史采集、中医临床答辩。
2、考试方法:中医操作在体检者身上或在医学教学模拟人或医用模块等设备上进行操作,病史采集、中医临床答辩采用现场口试。
第三站考试:
1、考试内容:体格检查、西医操作、西医临床答辩。
2、考试方法:体格检查、西医操作在体检者身上或在医学教学模拟人或医用模块等设备上进行操作,西医临床答辩采用现场口试。
合格标准
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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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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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
医师资格纸笔考试考试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印制的标准答题卡。考生对试卷中的全部试题,都必须严格按要求填涂答题卡,试卷上的作答无效。如有疑问,请在考试前向工作人员询问,考试时不再解答。考生拿到答题卡后,要检查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破损或污迹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更改。因考生不按规定要求填涂答题卡或修改处未擦干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计算机方式采取题库随机抽题模式,知识点覆盖范围变大,考生需全面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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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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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别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客观选择题,包括A1型题、A2型题、A3型题、B1型题。A1型题是单句型最佳选择题,A2型题是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A3型题是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B1型题是标准配伍题。
(1)A型题:又称最佳选择题或单项选择题。每道试题由一个题干(即问题)与A、B、C、D、E 5个备选答案(即选项)组成,题干在前,5个备选答案在后。5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最佳选择(即正确答案),其余4项为干扰答案。答题时,须按题干要求,从5个备选答案中选择1项作为正确答案。A型题采用为A1型题、A2型题、A3型题3种题型。
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题干以论述题形式出现,或为叙述式,或为否定式。答题时,要求在5个备选答案中肯定或否定1项,作为正确答案。
例1.治疗下痢,属“通因通用”法的方剂是答案:D
A.葛根黄芩黄连汤
B.大承气汤
C.白头翁汤
D.芍药汤
E.黄连解毒汤
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以1个简要的病例作为题干,后面是与题干有关的A、B、C、D、E共5个备选答案。答题时,要求从中选择1项作为正确答案。
例2.患者下痢不止,色暗不鲜,便脓血,赤白相兼,里急后重,日久不愈。腹痛喜温,小便短赤,舌苔淡白,脉沉迟。治疗应首选的方剂是答案:C
A.白头翁汤
B.木香槟榔丸
C.桃花汤
D.四神丸
E.真人养脏汤
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每一道试题是以一个小案例出现的,其下面都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1~3题共用题干)
例3.患者,男,35岁。有与肺痨病人接触史。近日干咳少痰,咳声短促,痰中带血,午后自觉手足心热,或见少量盗汗,皮肤干灼,口干咽燥,舌红少苔,脉细数。
1.根据患者症状此病辨证为
A.肺阴亏损证
B.虚火灼肺证
C.气阴耗伤证
D.阴阳两虚证
E.肺气虚耗证
2.治疗时采用的治法为
A.清热养血
B.滋阴降火
C.益气养阴
D.滋阴补阳
E.滋阴润肺
3.治疗采用的代表方为
A.百合固金汤
B.月华丸
C.参苓白术散
D.保真汤
E.补天大造丸
(1~3题)
正确答案:A、E、B
答案解析:
肺痨肺阴亏损证
证候主症:干咳,咳声短促,或咯少量黏痰,或痰中带有血丝,色鲜红,胸部隐隐闷痛,午后自觉手足心热,或见少量盗汗,皮肤干灼,口干咽燥。近期曾有与肺痨病人接触史。舌苔薄白,舌边尖红,脉细数。
治法:滋阴润肺。
代表方:月华丸加减。
(2)B型题:又称配伍题,目前采用B1型题。
B1型题(标准配伍题):每道试题由A、B、C、D、E 5个备选答案与2个或2个以上的题干组成,5个备选答案在前,题干在后。答题时,要求为每个题干选择1项作为正确答案。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1次或1次以上;也可以1次也不选用。为了试卷的规范化及分数计算的统一性,命题时要求B1型题一律用2个题干。
例5.
A.午后发热
B.傍晚发热
C.潮热骨蒸
D.身热夜甚
E.夜热早凉
1.清骨散证的热型是答案:C
2.清营汤证的热型是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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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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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起,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试)成绩开通查询,考生可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网站、电话等渠道同时查询考试成绩。考生服务系统的成绩单打印、考生学科成绩分析报告征订等服务次日开通。考生成绩查询方式如下:
一、小程序查询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已开通百度小程序和微信小程序,考生可使用手机中的百度APP和微信APP,输入“准考证号”、“证件编号”和“图片识别码”进行查询。
二、微信公众号查询
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NMEC1985),点击“考生服务”菜单,进入“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编号”和“图片识别码”进行查询。
三、中心网站查询
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首页“成绩查询入口”快捷界面,输入“准考证号”、“证件编号”和“图片识别码”进行查询。
四、电话查询
拔打声讯电话(010-52004661、52004663、52004664、52004665),按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编号”,号码含字母或文字时,跳过并输入后续数字,系统自动播报查询成绩。
温馨提示:
1.蒙医、藏医合格分数线将于今年延期考试结束后公布。
2.凡声称医师资格考试“可内部操作”、“内部加分”、“内部改分”等可以修改考试成绩的消息全部为诈骗信息,望广大考生不要上当受骗!如遇到上述情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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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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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1、注册条件: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2、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8)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4、注册程序: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5、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4)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6、注册变更: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