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妇产主治报考指南
妇产主治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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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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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妇产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
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三、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行为说明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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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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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中“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三个科目的要求按学科系统综合在一起,具体划分详见考试大纲。“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内容为考试大纲中列出的常见病种,主要考核考生在临床工作中所应该具备的技能、思维方式和对已有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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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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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大纲一般会在考试前一个年度的11月份至考试当年的1月份左右公布,2025年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大纲已经公布:
·点击查看:2025年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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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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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三、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四、参加临床医学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临床类医学主治医师(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学):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4、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6、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温馨提示:各地区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差异,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特别提示:1、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2、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临床医学类(如内科学)工作;凡报考临床医学类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3、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类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注册执业医师后,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执业医师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前一年度的年底,报名参加2025年度临床医学类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4年12月31日。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5、鼓励卫生专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6、凡符合上述所规定临床医学类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从事临床医学类主治医师的考试,并根据自己所在科室报考相关科目。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7、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可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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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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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2025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安排如下:(1)2025年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2)2025年卫生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各地区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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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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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步骤:
步骤1、考生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查看报名声明,阅读并同意后点击进入报名流程。
步骤2、查看报名流程:了解报名顺序及注意事项后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步骤3、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并填写网上报名申报表。考生可以在报名后,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底-次年初1月,各地区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考生持所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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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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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主治医师考试一般在4-5月举行。2025年卫生资格人机考试时间为:4月12、13、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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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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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妇产科主治医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全部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题型如下表:考试类别考试科目和题型妇产科主治医师基础知识单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案例分析题(单选或多选)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一、单选题
由1个题干和5个选项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每道题只有1个正确选项,其余均为干扰选项。
1.姓娠后期血中高浓度的雌激素和孕激素来自
A.肾上腺皮质
B.卵泡
C.妊娠黄体
D.胎盘
E.卵巢
二、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目前仅用于“专业实践能力”科目,以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这是一种模拟临床情境的串型不定项选择题,用以考查考生在临床工作中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思维方式和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还涉及其对循证医学的了解情况。考查内容包括急诊、初诊、复诊、住院过程中,采集病史、体格检查、选择辅助检查项目并解释检查结果、提出可能的诊断、鉴别诊断、评价病情的严重性、分析病因及发病机制、处理病情、评估预后及贯穿于整个医疗活动中的伦理和法律问题等。
案例分析题题干为一个模拟临床情境的病例,根据临床实际工作的思维方式和内容提出若干问题。问题之间根据提供的信息可以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随着病程的进展,不断提供新的信息,然后提出相应的问题。考生应根据题干描述和提示信息,选出每问的全部正确选项。正确选项可能为1个或多个,根据选项的重要性而得分权重不同。选对得分,选错扣分,扣至本问得分0为止。在人机对话考试中,案例分析题答题过程是不可逆的,即进入下一问题后不能返回修改已答题目。
例题:患者男,66岁。因嗜睡、意识模糊4小时,并两次抽搐后昏迷来院急诊。近1周因受凉后发热、咳嗽,到当地卫生院进行静脉输注葡萄糖液及肌注庆大霉素等治疗,3天后,出现乏力、口干、多饮多尿等症状并日渐加剧,遂来院就诊。体格检查:T 38.8℃,P 108次/分,BP 150/75mmHg(20/10kPa)。肥胖体形,唇舌干燥,皮肤弹性差,无面瘫体征,颈无抵抗。左下肺可闻湿啰音。
问题1:急诊应首先重点检查的项目包括
1.血清钾、钠、氯、钙
2.腰穿脑脊液检查
3.血气分析
4.尿糖
5.血脂
6.血糖
提示:血钾3.7mmol/L,血钠156mmol/L,血氯110mmol/L,血钙2.5mmol/L.血糖38.8mmol/L,尿糖(++++)。血酮(-),尿酮。AB 23mmol/L,TCO2 26mmol/L,BE-2,8mmol/L,SaO2 0.92,血浆渗透压358mmol/L.
问题2:目前的急诊诊断是
1.重度昏迷
2.脑血管意外
3.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
4.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昏迷
5.糖尿病高渗性无酮症性昏迷
6.非胰岛素依赖型(Ⅱ型)糖尿病
问题3:急诊处理措施包括
1.静脉输注5%葡萄糖液
2.静脉输注5%NaHCO3液
3.静脉输注0.45%氯化钠液或0.9%氯化钠液
4.静脉输注1.87%乳酸钠液
5.应用20%甘露醇脱水
6.皮下注射正规胰岛素
提示:静脉滴注正规胰岛素8单位,复查血钾3.0mmol/L,血钠150mmol/L,血糖32.4mmol/L,血浆渗透压328mmol/L.患者第1小时静脉补0.45%氯化钠液及0.9%氯化钠液1000ml.血压135/60mmHg(18/8kPa)。
问题4:目前正确的处理措施包括
1.静脉补钾
2.继续静滴0.45%氯化钠液
3.静脉输注5%葡萄糖液
4.可静脉输入血浆或全血
5.可静脉输入25%人体白蛋白
6.继续每小时静脉滴注正规胰岛素4~6单位
提示:患者经上述处理12小时,脱水状况减轻,意识恢复。体温37.3℃。复查血钾3.4mmol/L,血钠144mmol/L,血糖14.2mmol/L,血尿素氮10.8mmol/L,血肌酐133mmol/L.胸片示左肺感染。
问题5:目前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包括
1.应用抗生素
2.继续静脉补钾
3.静脉输注10%葡萄糖液
4.继续静滴0.9%氯化钠液
5.鼓励患者饮水进食
6.继续静脉滴注胰岛素以使血糖降至正常范围
提示:经上述处理两天,患者已能进半流质饮食,尚有咳嗽、痰多黄黏。体温37℃~38.2℃。复查空腹血糖14.8mmol/L.
问题6:下一步治疗应进行的调整包括
1.皮下注射正规胰岛素控制血糖
2.皮下注射中效胰岛素控制血糖
3.按糖尿病要求控制饮食
4.给予磺脲类口服降血糖药治疗
5.给予双胍类口服降血糖药治疗
6.继续静脉滴注正规胰岛素
7.继续应用抗生素
四、配伍选择题单选题
A、血源性
B、腺源性
C、损伤性
D、牙源性
E、医源性
1.新生儿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A)
2.化脓性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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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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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社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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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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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通知,自2022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分数线相对固定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