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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免试条件

  73号令第三十六条对部分在能力上已经达到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7规定。

  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应当到现工作单位所属县(市、区)财政部门进行申请。申请时,申请人应填写《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样附后),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同时应至少满足如下一项条件:

  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2、在2013年7月1日前己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以及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或提供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3、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由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 acc gov crl)的注册会计师查询功能予以核实。

  县(市、区)财政部门初步核实、受理申请后,应当归集上述材料和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等留档各查湘关会计管理机构的经办人和负责人在《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州财政部门。

  市、州财政部门复核后,在Ⅸ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每半年集中报省财政部门审核、公示。

  经过公示并作出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后,申请九应当在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申请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曾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团各种原因导致证书失效或被撤销、吊销的,不适用73号令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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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2015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下简称“各地”)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级以上城市,考点设置应满足无纸化考试要求,考点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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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

2015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

  2015年上半年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19日(19日20:00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2015年下半年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10日(10日20:00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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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式为: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http://www.ecz.gov.cn)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允许跨省、市(州)、县(区)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应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电子相片。

  (五)选择报考科目。符合下列条件者,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自毕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2年内(含2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全部三科考试。

  (六)网上缴费。三科考生直接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单科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能证明自己符合单科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名信息表》(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后自行打印),到所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后,再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

  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次日后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属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八)错误信息更正。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者,可在考试开始10日前,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有关市、州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更正。本次考试采用二代身份证激活考试系统,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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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

 1.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20日内,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区合并、考试统计、考场预测、考场编排、准考证生成等工作。

  2.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开始前3天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考生信息,在考试开始前1天从省级试卷下发服务器中接收考试试卷信息;在每天考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向省财政厅报送考生考试信息。

  3.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www.ecz.gov.cn)和http://221.232.128.78:8899/查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行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4.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6个月内,可凭身份证、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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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发放

  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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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

  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查询。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行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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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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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管理

   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6个月内,可凭身份证、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持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百分百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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