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考指南  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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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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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财政部门负责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各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组织辖区内的考务工作;督促检查考风、考纪;审查申请免试科目人员的条件,办理统计上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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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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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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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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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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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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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有《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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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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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4日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直接报考方式(报名网址:https://acc.szfb.gov.cn/,考生须严格按报名流程操作,填写本人信息并报考全部三科科目缴费成功后,直接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考流程:考生注册-完善信息-照片维护-考生报考-打印缴费通知书-缴费时限内缴费-打印准考证-安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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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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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5年起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行常态化考试,考点定为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红荔考点,每周日至周五常年开考(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报名系统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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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型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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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考试实行无纸化,通过考点电脑答题。各科考试时长各1小时,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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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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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对2009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考试教材为:《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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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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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报名费为:65元/科(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82号文件和粤价函[2010]131号文件); (二)在线报名、现场确认均完成后方为本次报名成功,报名收费完成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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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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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三个科目全部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各科考试时长各1小时,均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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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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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成绩。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http://acc.szfb.gov.cn/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原件1份);3.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原持有深圳市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交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2011年6月1日以后取得的由电脑的自动记录)。 其中具备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员,除提交上述1、2、3项外,还需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请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当日,考试成绩取得时间和会计类学历(或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必须同时满足不超过2年的条件。 第三次考试合格后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考试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成绩。2013年12月20日起,考生可到各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三科合格者,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https://acc.szfb.gov.cn/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3.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原持有深圳市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交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2011年6月1日以后取得的由电脑自动记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百分百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